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计划财务医保处副处级岗位临时负责人竞职演说、测试推选及考核聘用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老干部处处级岗位临时负责人竞职演说、测试推选及考核聘用工作方案》的安排,2022年8月4日下午,医院在A座八楼报告厅进行了竞职演说测试推选大会,根据竞职演说测试推选及延伸考核结果,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拟聘用聂靖云同志为计划财务医保处副处级岗位临时负责人,刘淑清同志为老干部处副处级岗位临时负责人,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聂靖云,女,1970年10月生,汉族,内蒙古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现任招标采购中心主任,拟聘用为计划财务医保处副处级岗位临时负责人。
刘淑清,女,1974年8月生,汉族,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副主任护师、现任团委书记,拟聘用为老干部处副处级岗位临时负责人。
公示时间: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医院纪检及人事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0471-3283326 0471-3283245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26号(邮编:010010)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