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旧保健病房(心血管疾病诊疗中心)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4-05-26  作者:nmgyy_jyn  浏览次数:次  字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旧保健病房(心血管疾病诊疗中心)改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院内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4525.92万元

  建设内容:①对部分墙体进行拆除并对建筑物整体进行结构加固;②对建筑物屋面和外立面墙体及窗户进行维修和更换;③根据心血管疾病诊疗的需要,对建筑物平面重新调整;④根据建筑物平面布局功能的调整,配套建设辅助设备设施;⑤配套建设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室内公用设施建设。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防治措施

  ⑴施工期

  ①废气

  a、对施工期外墙砖铲除、部分室内墙体拆除、建筑材料运输、装卸等过程产生的粉尘、扬尘污染,采用在楼体周围设置安全网、文明施工等方式,可以有效的减少扬尘的产生及外逸;

  b、屋顶防水铺设卷材焊接及沥青铺设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非甲烷总烃、沥青烟等,由于铺设面积较小,在屋顶作业,且施工作业时间较短,直接排放;

  c、室内外装修期间,墙体涂料粉刷后将会有一定量的可挥发性有机物挥发出来,通过选购环保型材料等措施进行控制。

  ②噪声

  尽可能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噪声强度大的机械应远离居民生活区设置,使用时应避开夜间人们休息的时间。

  ③废水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里全部回用。

  ④固废

  施工中的废弃物、建筑垃圾等及时外运,不可随意乱堆,由汽车运输至当地环保及城建部门要求送指定建筑垃圾场集中处置。

  拆除的病床及少量设备仪器妥善收集后继续利用。

  ⑵运营期

  ①废气

  a、机械排风废气G1

  项目设备房、库房、卫生间等采用机械通风方式进行通风换气,产生的较为清洁的废气由排烟道送至楼顶排放,该废气较为清洁,直接由楼顶排放。

  b、恶臭气体G2

  项目设有化粪池,化粪池为项目污水的预处理设施,需定期清掏化粪池内的沉淀物,届时将会产生一定量的恶臭气体,该废气为无组织排放,且作业时间较短,化粪池清掏为室外作业,产生的废气易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②废水

  根据项目改造后的科室设置情况,项目不设置制剂室、化验室、口腔科、传染科、影印室、放射科等科室。因此,项目无酸性废水、含氰废水、含汞废水、含银废水及放射性废水等特殊废水。项目产生的污水为一般的医疗废水,水质成分较为简单,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辛辛板污水处理厂。

  ③固体废物

  a、生活垃圾S1

  住院病人、医护人员及陪护人员等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装置集中收集,每日定时、定点收集,并密闭外运至赛罕区垃圾转运站统一处理。

  b、医疗垃圾S2

  医疗垃圾由医院物业集中管理,在旧保健楼东侧设有一间约70m2的平方作为医疗垃圾的临时储存场,并与呼和浩特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达成协议,对医院的医疗垃圾每天进行专用车辆清运。

  c、化粪池污泥S3

  化粪池每隔半年清掏一次,清掏出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由专用容器盛放,及时送往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④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泵、风机、配电间及空调机组,水泵、配电间等均设于-1层,并进行支座减振、隔音等措施进行处理;空调机组设于楼顶,通过设置隔声室、减振等措施进行处理。

  ⑤辐射

  a、介入手术室外设置规范、醒目的电离辐射警示牌和警示灯,开机时有明显灯光警示,严防人员误入。

  b、介入手术室设置通风系统,保持手术室内通风良好。

  c、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分区管理,设立监督区和控制区。X射线介入手术室为控制区,除了接受手术的病人,进行手术操作的医生和助手,不允许其他的任何人进入此区域;操作室及设备室为监督区,监督区不采取专门的防护安全措施,但限制无关人员进入,并定期检查其辐射水平。

  d、个人防护

  配备铅围裙、手套、铅玻璃防护屏风等防护用品。在放射工作中应做好个人的放射防护,以达到辐射防护的目的。

  e、医院应当通过管理制度规范辐射工作,采取合理的辐射防护措施,合理分配从事介入手术的医生的工作负荷,合理的降低其个人受照剂量。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地方及国家的相关规划且厂址选择合理,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的建设得到了被调查公众的支持。项目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但只要项目建设方能够在施工期、营运期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减缓到最小。因此,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公众为主,其他公众为辅的原则;

  ⑵评价单位编制有项目的报告书简本,公众有意可向评价单位索取;

  ⑶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⑷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联系人员提出质疑;

  ⑸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⑴咨询或口头向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⑵将书面意见以信函形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主要方式

  本公示起止日期为2014年5月26日至6月9日。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7、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8004853170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20号

  8、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森盛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磊

  联系电话:0471-5160938

  邮箱:sunshine123nmghb@163.com

  9、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0、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同时,将在评价期间在项目建设影响范围内及周边地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望公众积极参与。

  11、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公示时间为2014年5月26日至6月9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内蒙古森盛环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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