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满足我院餐饮多元化经营的需求,经后勤服务社会化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教学楼二层1号档口餐饮经营对外公开招租,公告如下:
一、招租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教学楼二楼1号档口餐饮服务对外招租
三、项目内容:
1.招租范围 :1号档口,面积51.7平方米,基本设施(天然气、水、电)完善,灶具需自备,档口年租金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
2.承包方式:承包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3.承包期限:12个月 。
四、项目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承包人应承诺保持所承包的房产原状和用途,如确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必须经医院允许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情况下进行,医院不支付任何费用。除房屋主体基建基础设施外,食堂的其他任何维修、维护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承包方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医院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医院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3、为保证职工和学生就餐利益,要求食品饭菜价格以不高于市场价格为标准进行经营。
4、如出现食物中毒、饮食纠纷、拖欠员工工资、社会保障福利、保险金、触犯治安管理及法律行为,或其它安全责任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行政、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由承包方完全承担。
(二)其他要求:
1、关于比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参与比选单位应在报名审核通过后3日内缴纳1万元比选保证金,比选结果公布后,拟承包人比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比选单位保证金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承包履约保证金1万元,在承包期满,承包人迁空、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用具等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经院方确认后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续租履约保证金自动延续到下一个协议到期日返还。
2、承包金的支付方式
⑴、承包方首次交款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医院一次性交纳承包金。
⑵、餐厅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天然气费用依计量表实际发生数按月进行缴纳,每次交纳时间为次月10日之前。
⑶、承包方每月如未向医院交纳应交款,每逾期一天院方有权按月承包金的0.5%收取滞纳金,如超过30天,则视为承包方违约,院方有权收回餐厅使用权并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
⑷、承包方采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承包金和其他应缴费用,并将每次交费复印件交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工作小组存档。
收入结算办法
院方保证于每月10日前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办法(医院财务处出具结算办法),结清上月乙方划卡产生的餐费,不得拖欠。
(三)考核:
医院每季度对食堂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处罚办法进行监管。
五、承包方资格要求
(一)承包方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企业的各种证照,能提供经营餐饮行业服务许可证等(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餐饮服务许可证等。
(二)承包方应具备从事2年(含2年)以上的餐饮经营经验(以营业执照为准)。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符合上述资格请携带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至现场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承包人须提供经营的企事业单位食堂主管部门开据的近两年(2018年4月30日至今)无食物中毒、无因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受到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无火灾、无生产事故、无重大投诉、不良经营记录等的情况证明复印件。
六、公告时间:
从2020年 5月 18日至2020年 5月25日上午9:00截止。
七、 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从2020年 5月 19上午8:00 日至2020年 5月 31日下午5:00截止。
(二)报名方式:现场提交资料报名。
八、报名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工作小组办公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2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门诊楼16层1617办公室)联系电话: 0471---3283538
九、本次招租未尽事宜,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