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函》、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自治区药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内药监发〔2022〕39号),经12月5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推荐宝和等9名同志参加2022年度自治区经济、药学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现予以公示。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公示期: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或评审结果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向医院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来信须签署真实姓名及准确联系方式,不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对反映情况的内容及人员信息保密。
联系电话:0471-3283266,0471-3283923(人力资源管理处)
0471-3283621(纪检监察室)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