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和谐家庭基金“早产儿救助”项目落户我院
发布时间:2012-07-03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次  字号:[
 

    (本站讯 刘淑青报道)2012年7月1日上午,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和谐家庭基金“早产儿救助”项目启动仪式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举行,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公益部主任赵莉女士、和谐家庭基金项目执行人殷智贤女士、捐款人代表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连锁集团内蒙区域总经理金瓯先生,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党组成员、常务副厅长兼自治区人民医院院长、党委书记欧阳晓晖,、副书记莎如拉、副院长云志中,医院党委委员、党办主任丁瑞,工会主席王琴、院办副主任武永丰、医务处副处长陈素萍,产科主任甄以惠、新生儿科主任张春丽以及医院“早产儿救助专项基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产科、婴儿室部分医护人员参加了启动仪式。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日报社传媒集团、呼和浩特市电视台、呼和浩特市日报社等新闻媒体的记者们,也牺牲个人休息时间,参加启动仪式,并采访报道。

     和谐家庭基金是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下属专项基金,成立于2010年3月,初始善款来自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连锁集团的捐赠。该基金致力于针对家庭的人权教育,推广家和之道,使公众能培养互相尊重、互相关怀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使家庭成为最基本的保障人权单位。该基金每年围绕一个主题展开教育。2010年重点进行亲子人权教育。自20年开始致力于生育权的基础知识普及和生育安全的教育,先后开设了公益讲堂、发行了汉藏两种文字的《生育安全手册》,以维护育龄妇女生育权。同时该基金在国内首次发起面向贫困家庭的“早产儿救助”计划,即直接资助贫困家庭早产儿医疗经费,帮助贫困家庭拯救危重新生儿生命,真正体现了和谐家庭基金的宗旨:保障人权、建设人权。基金在北京、上海等城市选择当地最好的医院作为合作伙伴,确保贫困家庭早产儿能够得到真正专业的医疗救助,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是该基金在内蒙古自治区合作的唯一的医疗单位。

      2012年4月,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签署捐赠协议,自愿捐赠35万元人民币用于医院救助早产儿,首批资金18万元已经转入医院账户。

    为使项目开展顺利进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关于“早产儿救助专项基金”救助机构的组成及流程方案》,成立了由欧阳晓晖院长为主任委员的“早产儿救助专项基金”工作委员会,负责该基金在医院运行及组织领导工作和救助对象、救助资金的审批工作;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基金救助工作的审批、协调、结账、资料存档等日常工作。

    经过认真的筛选与审核,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镇刘胡夭村残疾产妇张建华之子,土左旗白庙子镇东坝什村79号贫困产妇邢瑞珍之子侯金月成为首批救助的两名早产儿。两名早产儿近日康复出院,按照基金使用的管理标准,医疗费用1.5万元以下的,申请家庭承担医疗总费用不低于50%;医疗费用超过1.5万元的,申请家庭承担医疗总费用不低于30%;每例患儿享有的救助捐款费用总额不超过2.5万元。两位患儿将按此规定获得相应的救助费用。

     患儿情况介绍:

    1、张建华之子,胎龄35周2天,于2012年6月15日剖宫产分娩。张建华子痫前期,患有成骨不全症(脊柱侧弯,双下肢严重畸形)。患儿出生时体重1600克,初步诊断为“早产儿、轻度窒息、宫内感染、低出生体重儿、呼吸窘迫综合症?缺血缺氧性脑病?”,经过两周的抢救治疗,该患儿已经脱离生命危险,生命体征平稳,近日即可出院。

     2、邢瑞珍之子 ,胎龄33周,于2012年6月11日剖宫产分娩,患儿母亲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重度)。患儿出生时体重1700克,轻度窒息、呼吸困难,各器官功能发育差,随时可能出现早产并发症。经过积极有效的治疗,该患儿目前生命体征平稳,近日即可出院。

 

(殷智贤女士介绍和谐家庭基金项目情况)

(欧阳晓辉院长讲话)

 

(受援助早产儿家长向基金会赠送锦旗 )

(受援助早产儿家长向捐款代表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连锁集团赠送锦旗 )

(受援助早产儿家长向医院赠送锦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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