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发布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8  作者:科研处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各处、科室:
    现将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2014年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内科发[2013]10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处、科室负责人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申请书请从内蒙古自治区基础研究网站(http://nsbr.nmkjt.gov.cn)基础研究项目管理(项目文件)中下载(2014版)电子申请书进行填写,填好的电子申请书及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申报博士基金和面上项目的须附主持人的身份证、学位证、职称证复印件,无职称证的须出据单位证明等纸质材料)于2013年12月12日之前报到科研处科研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单文娟   梁冰 王秀英   张凤英
联系电话:6621022 6621148
   邮 箱: nmyykyk@163.com
   附 件: 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
项 目 指 南
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将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把服务产业、激励创新的目标导向与项目、人才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和人才优势,在推动自治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产业结构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势特色新兴学科的前沿探索性研究方面确定优先资助自然科学领域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为贯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精神,增强科技创新活力,真正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到实处,2014年,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在资助格局、方式上作出重大调整。本着“突出重点领域、统筹学科发展、培育创新人才”的资助原则,一是根据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要求,为重点支持青年博士科技人员,增设“博士基金”;二是集中支持重点领域、优势学科;三是提高基金各类别单项的资助强度。
2014年,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包括:重大项目、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项目、博士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四种类型。重大项目拟安排经费800万元,支持8个项目,单项资助强度100万元;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项目拟安排经费250万元,支持5个项目,单项资助强度50万元;博士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拟安排经费1550万元,各支持100个左右项目,单项资助强度5—8万元。
一、基金各类别项目资助方向
(一)重大项目
2014年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遵循“结合需求、顶层设计、确定主题、择优支持”的导向原则,择优资助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现实指向性的重大应用基础研究课题;对提高自治区基础研究水平和学科发展具有重大带动性的应用基础研究课题。结合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支持方向和所征集的重大科技需求,确定重大项目优先资助方向如下:
1.草原生态用水基础研究
2.沙地生态治理基础研究
3.森林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基础研究
4.荒漠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基础研究
5.白云鄂博矿资源综合利用基础研究
6.高岭土资源综合利用关键基础问题研究
7. 肿瘤预防与诊断的基础研究
8. 中蒙药有效成份机理与质量标准化基础研究
(二)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项目
择优资助自治区40周岁(含)以下,在基础性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被同行认可、并已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目标为培育能够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的科技人才。
(三)博士基金项目
择优支持自治区已获得博士学位、35周岁(含)以下的青年科技人员,围绕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和新兴学科,开展前沿探索性、原创性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四)基金面上项目
择优资助自治区科技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开展创新性、探索性以及拓展学科专业方向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面上项目优先支持的方向:
二、申报资格与条件
(一)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支持以自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系统等机构为牵头单位申请的自然科学领域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须以团队形式申报,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项目应符合本指南确定的研究方向,并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具有应用或产业化前景。
2、鼓励学科交叉,多团队联合申请,申请人是重大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仅限一人。
3、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含),正高级职称,至少完成过一项自治区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项目 以培养和造就一批能够使相关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进入世界前沿的、有望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的杰出青年科学家为目标,支持有较好研究基础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的自然科学领域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和副教授(含)以上职称者;
3自然科学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取得过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对本学科以及相关学科领域发展有较大影响,被国内同行公认有创新性的成果或业绩者;
4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开始一年内刚性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不受此限制;
5近五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I上发表过至少5篇高水平学术论文者。
(三)博士基金项目 主要支持青年科技人员从事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科学研究。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已获得博士学位且未承担过国家或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自治区引进的科技人才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
博士基金项目只支持一次。
(四)面上项目 申报的项目应符合面上项目优先支持方向,申请人从事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并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中级职称申请者须有两名同行专家推荐,项目组成员不得作为推荐专家。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人在申请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和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个。申报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每个单位在同一研究方向上不得超过2项,其他类型的项目不受此限制。
(二)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相结合形式申请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基础研究网站(http://nsbr.nmkjt.gov.cn)“基础研究项目管理”栏“项目文件”中下载《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2014版,以下简称申请书)离线填写,同时打印1份纸质文档,报送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申报博士基金和面上项目的须附主持人的身份证、学位证、职称证复印件,无职称证的须出据单位证明等纸质材料)。各依托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在同栏“项目申报”中统一提交最终电子文档。项目申报结止后,各依托单位科技管理部门须从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系统中打印申请项目汇总清单,连同纸质文档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管理中心。申请人所在单位不是网上注册单位的,可依照属地管理由所在盟市科技局进行审核申报。
(三)2014年,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采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请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选择到学科最后一级,以便于科学分组、同行评审。
(四)自治区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成员申报各类项目时,请注明所在重点实验室的名称,以便优先支持。
(五)项目组成员须在申请书的签字栏签名,对人员排序予以确认;合作单位应在申请书的“合作单位意见”栏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未盖章的、中级职称(含)以下无同行专家推荐意见的、面上项目无主持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的、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内容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六)申请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4年。各类项目研究经费最高申请额度不得超过其最高单项资助强度。
(七)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5日。
四、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2014年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
(一)不符合指南方向和要求的;
(二)已获得2014年(当年实施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申报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项目的不受此项限制;
(三)承担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验收结题的;
(四)已获得过自治区博士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博士基金项目。
五、申报受理
报送地点:内蒙古基础研究管中心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山丹街2号内蒙古科技大厦602室
    编:010020
联 系 人:
内蒙古基础研究管中心:贺 蓉 0471-6280916
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刘宇明 0471-6372947
网络申报技术支撑:13238446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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