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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呼市参保人员在我院享受门、急诊报销问答
发布时间: 2014-10-21 15:41:43 浏览次数:次 字号:[
  

    一、内蒙、呼市医保人员在我院门诊就诊,未使用医保卡挂号缴费能报销吗?

    答:不能,必须出示医保卡挂号、缴费才能报销。

    二、内蒙、呼市医保人员,一年内累计起付线各是多少?

    答:1、内蒙所有参保人员在我院急救中心就诊,在“三个目录”(医保报销范围在72小时)内,起付线600元。

    2、内蒙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享受公务员待遇的副厅级以上人员、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文革基残人员),发生医保报销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线300元。

    3、呼市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药费)累计起付线1000元。

    三、内蒙、呼市医保报销比例各是多少?

    答:1、内蒙参保人员在我院急救中心就诊,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70%系统直报;内蒙享受医疗照顾人员,按95%系统直报。

    2、呼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包括个体缴纳医保费人员)在我院门诊就诊,按60%系统直报,限额4000元(享受门诊甲类特殊慢性病的患者和离休人员除外)。

    3、呼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在我院急救中心发生的不足1000元的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如72小时内因病情需要入院治疗的,系统可并入住院起付线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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