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于2017年5月24日在官网上发布了我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通过资格认定复核检查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经现场检查、技术审核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会审,我院11个专业(肿瘤、神经内科、内分泌、心血管、医学影像(治疗)、消化、神经外科、肾病、骨科、呼吸、泌尿)全部通过复核检查,具备继续承担新药Ⅱ、Ⅲ、Ⅳ期临床试验、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的资格(证书编号为XF20170479)。
此次资格认定复核检查的顺利通过,标志着我院药物临床试验的管理和研究水平再次得到CFDA认可。我们也将以此为动力,认真总结、积极改进,更加完善药物临床试验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各专业组的临床试验水平,从而推动我院学术水平和科研地位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