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关于完善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9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各处、科室:

为认真贯彻医院高质量发展对人力资源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更好地发挥专业技术档案在服务从严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和精准科学选人用人中的重要作用,经医院研究决定,开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个人专业技术档案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全院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具体要求

1.个人登录医院网站下载《专业技术档案登记表》,线下填写,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严格按照《专业技术档案目录》要求提供各类归档材料,用A4纸复印,按照目录排序,均不装订,用燕尾夹夹住即可。

3.个人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归档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签署诚信承诺书,与《专业技术档案登记表》一并归档。

4.以处、科室为单位由科主任秘书统一收齐纸质版档案和电子版专业技术档案登记表,填写《专业技术档案归档材料移交情况统计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人力资源管理处。电子版专业技术档案登记表使用移动U盘存储提交,文件名为“员工编号+姓名”。

5.科主任秘书要严格把关,按照文件要求审核归档材料。

三、时间安排

个人完善档案阶段:10月19日至10月26日。

部门报送档案阶段:10月27日至10月29日。

提交地点:门诊楼17楼1716会议室。

专业技术档案是个人在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不断积累的技术资料,是个人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过程的记录,集中反映了本人业务学习、工作业绩、职称晋升、科学研究、教学工作、继续教育等活动,客观体现了个人的综合素养、专业技术水平与能力。健全和完善专业技术档案是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档案的齐全和规范对个人来说至关重要,各部门负责人及个人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


附件:附件1:专业技术档案目录.doc

      附件2:专业技术档案归档材料移交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3:专业技术档案登记表.doc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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