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关于2021年经济等其他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医院字〔2021〕63号)
发布时间:2021-05-26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各处、科室:

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81号)精神,按照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结合医院实际,现将2021年经济等其他系列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对象

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自治区相应职称系列申报条件的在岗人员,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职称,申报的职称专业须为本人现从事专业或所从事专业相近的专业。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一)经济、会计、审计、统计、高校教师(兼评)、自然科学研究、新闻、出版、图书、档案、电子工程、建筑工程等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卫生、中蒙医、药学系列不涉及)。

(二)未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新闻、图书、档案、电子工程、建筑工程等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

(三)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参加工作后初次申请初、中级考核认定人员(国家规定需考试的专业除外)。

二、政策规定

(一)评价方式

1.考评结合。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系列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评审部分由自治区有关高评委负责。

2.专家评议。高校教师(兼评)、自然科学研究、新闻、出版、图书、档案、电子工程、建筑工程等系列职称实行同行专家评议的评价方式,由自治区有关高评委负责评审。

3.网上评审。经济系列正高级经济师、统计系列高级统计师实行网上申报和网上评审的评价方式。申报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网址:www.nmgrck.cn/zcps),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注册并录入相应的申报材料。

4.以考代评。计算机、外语翻译等职称系列高中初级职称,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等系列中初级职称,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实行以考代评的评价方式,不再进行相应的评审或认定。

(二)论文和科研成果等条件

在评定高校教师(兼评)、自然科学研究、会计、经济、统计、审计、新闻、出版、档案、图书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继续设置论文条件,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业绩贡献及作品创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上述范围以外的系列高级职称和各系列初、中级职称,不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成果替代论文要求。

(三)职称评聘

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档案、图书等通用性强的职称系列,实行评聘分开。

(四)破格条件

1.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医院推荐,可直接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系列,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不参加考试,直接参加评审: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

(4)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5)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6)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

(7)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

(8)科技成果国家级奖额定获奖人员,或科技成果自治区(省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

2.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医院推荐,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其中考评结合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1)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得者;

(2)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

(3)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一层次人选。

3.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自治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自治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采取网上申报、网上评审、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由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军队转业干部调入(调整、安置)到医院工作后,5年内初次申报职称,可不受职称任职资格限制,比照同条件人员参评相应职称。其中考评结合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5.上述通过破格申报条件取得职称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不受岗位数额(比例)限制参加评审。

(五)转系列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参加转系列(专业)评审时,按照“先转后评”的原则,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转评新系列(专业)同等级的职称;转系列满1年后,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新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评审。转系列人员参加晋升的,过去的资历连续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

(六)初中级考核认定

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以考代评专业除外),经考核合格,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不需要进行评审。其中,大学专科毕业、工作满3年的可认定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中级;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认定中级。

(七)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将通用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具体评审办法另行印发。

(八)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职称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和免试人员及减免继续教育学时年龄计算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申报时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论文、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到申报时间。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得补报相关材料。

(九)深入基层一线倾斜政策

经组织选派到苏木乡镇开展技术咨询、培训教育等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评价其实际工作业绩。

三、有关要求

(一)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各系列各级别职称所涉及的学历、资历等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各系列评委会最新修订的评审条件执行。

(二)实践技能考试要求

实行考评结合评价方式的各职称系列,按照“先考后评”的原则,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报相应专业职称评审。考试合格分数线、合格成绩有效期按照本年度各系列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免试条件须符合本年度各系列的实践技能考试免试规定。男满55周岁(1965年12月31日前)、女满50周岁(197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申报人员免试,申报时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三)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一般不作为参评的必要条件,可作为评审时的参考因素。

(四)继续教育要求

1.评审学时要求: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近三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其中,对2020年专业科目不做要求;申报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2021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2.考核认定学时要求:申请考核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认定规定年限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认定助理级,需按要求完成2021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硕士研究生认定中级,需按要求完成近两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对2020年专业科目不做要求;博士研究生认定中级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3.按年龄减免学时规定: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要求完成规定学时的1/3即可。

继续教育审验卡实行网上办理,申报人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自行打印审验卡(登录系统完成注册后,点击“职称业务处理”→“继续教育审验卡打印入口”打印继续教育审验卡)。

(五)高校教师系列兼评要求

申请兼评医学院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并且在兼职院校担任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带教一年以上工作证明和说课评价报告。

(六)一票否决

职称评审实行职能部门“一票否决”制考核。职能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对申报人的年度考核、考勤、行政处分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填写《2021年职称评审职能部门考核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

1.2018年至今被医院给予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一次及以上不合格等次的;

3.任现职期间,每年参加实际工作时间少于各职称系列评审条件规定的(具体工作时间按照各职称系列评审条件执行);

4.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网上注册填报信息

所有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首先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中注册,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个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大小200KB以内),必须从系统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

(二)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

严格按照附件《关于提交经济等其他系列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的说明》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以《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顺序胶装成册,未按要求装订成册的材料不予接收,相关表格登录医院网站进行下载。

(三)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

申报人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材料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在表格填写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需要附件材料佐证。

(四)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

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申报评审职称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评审工作结束后,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并归档备案。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撤销,并将人员信息记入失信黑名单,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允许职称申报评审。未按规定擅自在外参评或提前年限取得者,医院一律不予认可,该资格不能作为岗位聘用依据,申报材料不予归入个人人事档案。

五、资格审核安排

资格审核时间:6月2日至6月4日

资格审核地点:门诊楼17楼1716会议室(逾期不候)

六、其他规定

(一)公示制度

为切实增强职称工作的透明度,不断完善职称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将推荐结果、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医院网站及公告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各系列评审委会。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医院会认真组织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学历审核实行学历验证制度

参评学历须进行学历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xlcx/)并打印学历验证报告。其中取得后期本科学历的申报人,需要同时提供其中专、大专等初始学历证书。

(三)论文、论著审核实行期刊信息查询及检索制度

申报人需要提供现资格任期内的所有科研项目、成果获奖、论文、论著、专利等业绩成果相关材料。

1.论文期刊信息查询制度。须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便民查询(http://www.gapp.gov.cn/govservice/108.shtml),对申报人提交论文的期刊进行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

2.论文论著检索制度。对申报人提交的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在国内主流数据网站(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万方数据资源系统、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进行检索、验证,并打印检索页,相关查询页、检索页须由科研处审核人签字,负责人盖章。需要提交代表作的职称系列,填写相关表格内容时论文按主次排序,将代表作列在首位。

(四)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评审通过人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高级职称在自治区职称核准文件印发一个月内打印证书,中初级职称在评审(认定)工作结束履行备案手续后打印证书。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关系到医院专业技术人才的切身利益与职业发展,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职称工作程序,明确职责,各司其职,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进行。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关于提交经济等其他系列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的说明.doc

1.经济等其他系列职称评审表格(2021版).rar

2.高校教师(兼评)表格(2021版).rar

3.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格(2021版).rar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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