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内蒙古医院基层医疗工作队
发布时间:2006-12-26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各处、科室:
  为了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及全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卫生工作,发挥我院的技术优势,帮扶基层医院开展工作,同时拓宽我院的医疗辐射范围,扩大并占领医疗市场。经2005年1月25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内蒙古医院基层医疗工作队,负责开展基层医疗工作。
  一、组织机构
  1.医疗队由医务处直接领导。
  2.下设基层医疗单位和农牧民患者接待办公室,由门诊办公室、医务科、体检中心组成,设两部专线电话。
  3.基层医疗工作队队长由科教处巴特尔副处长担任,副队长由医务处陈素平副处长担任,工作人员3名(由医务处工作人员担任),医务人员数名(从各临床医技科室和护理部抽调)。
  二、任务及职责
  1.完成政府布置的“卫生三下乡”医疗任务。
  2.为我院拓宽和占领医疗市场,畅通我院与基层医院联系,建立农牧民患者绿色就医通道。
  3.与基层医院签订对口帮扶协议。
  4.聘请基层医院的专家做为内蒙古医院基层医院专家。
  5.接待办公室设在医院门诊部,负责接待、安排好基层医院转诊或介绍来的患者。
  6.医疗队定期或不定期到所签协议的基层医院进行医疗活动。
  7.为基层医院培训医护人员进行继续医学教育。

网站首页  |  专题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医疗设备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网址:http://www.nmgyy.cn 网站建设世纪泓科技 蒙ICP备2020004286号-1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20号 电话:0471-3283999  邮编:010017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