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及冬奥会期间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1)627号)文件精神,以及自治区关于新冠肺炎、鼠疫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2022年1月24日,由科研处刘晓玲副处长带领我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2022年元旦春节及冬奥会期间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实施细则》,对我院各个专科实验室展开生物安全大检查。此次检查组就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及生物安全体系、设施设备管理情况、个人防护及应急措施、废弃物处置情况、生物安全相关各项记录等重点检查项目展开了详细的检查和指导。接受本轮检查的实验室包括生殖中心胚胎实验室、咳嗽实验室、慢阻肺重点实验室、妇科TCT实验室、皮肤性病科真菌实验室。刘晓玲副处长就个别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跟踪落实,并指出:此次检查旨在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增强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意识,生物安全工作关乎全院医护人员及病患的健康,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务必明确分工、清晰职责。我院将实验室生物安全规范列入常规监督检查项目,实行日常自查、阶段监督、对比台账整改系列运行机制,为切实作好我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各相关实验室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扎实的工作实现我院生物安全工作质量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