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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一次性使用带输液贴式输液器等采购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5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一次性使用带输液贴式输液器等采购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其一次性使用带输液贴式输液器等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

(一)项目概况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备案文号:项目流水号[2023]20536号

3、招标编号:NMCX23ZF-0136-FS2023170

4、货物名称及数量:一次性使用带输液贴式输液器(950000个)、一次性使用微调式精密过滤输液器(8000个)、一次性使用避光输液器(33000个);

5、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预算金额:99.7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根据所投产品分类属于医疗器械的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还需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需根据所投产品分类属于医疗器械的提供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分类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1)供应商所投产品中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必须在阳采平台挂网(即: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平台),提供在阳采平台的产品清单以及产品在阳采平台的截图;已申报阳采平台未挂网的,提供已申报证明;其他情况提供承诺(承诺:如果中标,在供货前保证所提供产品在阳采平台挂网,如中标供应商在供货前未挂网,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供应商在内蒙古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备案,且有所投产品在内蒙古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两级配送权限的提供证明材料;其他情况提供承诺(承诺:如果中标,在供货前保证在内蒙古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备案,且有所投产品的内蒙古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两级配送权限,如中标供应商在供货前没有内蒙古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两级配送权限,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根据所投产品分类属于医疗器械的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还需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需根据所投产品分类属于医疗器械的提供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分类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1)供应商所投产品中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必须在阳采平台挂网(即: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平台),提供在阳采平台的产品清单以及产品在阳采平台的截图;已申报阳采平台未挂网的,提供已申报证明;其他情况提供承诺(承诺:如果中标,在供货前保证所提供产品在阳采平台挂网,如中标供应商在供货前未挂网,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供应商在内蒙古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备案,且有所投产品在内蒙古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两级配送权限的提供证明材料;其他情况提供承诺(承诺:如果中标,在供货前保证在内蒙古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备案,且有所投产品的内蒙古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两级配送权限,如中标供应商在供货前没有内蒙古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两级配送权限,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金额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须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上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nmcxzb4@163.com),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核。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拒绝接受。

(四)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8日,每天8:30~12:00时,14:30~17:00时。

2、地点:在线获取。

(五)磋商文件售价

本次磋商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 15:00

投标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5楼)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 15:00

开标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5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nmgyy.cn)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法

采 购 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20号

联 系 人:刘甬岱、贾腾宇

联系电话:0471-3283127

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联 系 人:刘贵英、吴根连

联系电话:0471-6358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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