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5月19日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拟推荐医务处为内蒙古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5月20日起至2021年5月26日止。
受理方式及时间: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调查核实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和线索。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电话:0471—3283245(人力资源管理处)、0471-3283621(纪检监察室)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