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供热中心蒸汽炉、采暖炉及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NMAC2021139-FS2021115二次
2.项目名称:供热中心蒸汽炉、采暖炉及设备维保服务
3.采购计划备案文号:项目流水号[2021]10335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5.00万元
6.最高限价(如有):/
7.采购需求:
包号 | 服务名称 | 简要服务要求 | 预算 (万元) |
1 | 供热中心蒸汽炉、采暖炉及设备维保服务 |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45.00 |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各项权利义务完全履行完毕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级及以上资质。
1.时间: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 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3.方式:报名时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同时提供报名资料的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4.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包人民币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118号中星国际7楼)
时间:2021年10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118号中星国际7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4、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级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近一年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凭证,供应商近一年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为准);
6、 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 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3)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20号
联系方式:王晓霞 赵立元 0471-3283003
名 称: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118号中星国际7楼
联系方式:焦静 0471-3677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