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81号)、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药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内药监函〔2021〕121号)要求,经医院研究决定,推荐刘芳等11名同志参加2021年自治区药学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现予以公示。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公示期: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反映情况,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于我们做好核实和调查工作。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有据,客观、公正、具体。医院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
联系电话:0471-3283266,0471-3283923(人力资源管理处)
0471-3283621(纪检监察室)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