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卫健委系统团委下发的关于推荐共青团全国两红两优文件要求,拟推荐总务处团支部和李宁同志作为遴选集体和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2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推荐结果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求真实有据,同时应附书面材料、署上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便于我们做好核实和调查工作。
联系电话:0471-3283269(党委办公室) 0471-3283621(纪检监察室)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委员会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