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医学工程处、医学高压氧治疗科的申请书予以公示。
公示内容如下: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请书_内蒙古自治区生物医学仪器与转化医学重点实验室.pdf 2.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请书_内蒙古自治区医学高压氧治疗科气体中毒和中毒性脑病诊治重点实验室.pdf
公示期: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科室申报材料内容有异议者,请与相关管理部门联系,以便于我们做好核实工作。
联系电话:0471-3283235(科研处) 0471-3283621(纪检监察室)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