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学科学院
您的位置:首页> 医学科学院 > 通知公告
内蒙古医学科学院关于2023年度公立医院科研联合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7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全区各公立医院:

为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3年医政医管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公立医院科研基金筹集使用新机制,提高全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水平,依据《内蒙古医学科学院公立医院科研联合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现开展2023年内蒙古医学科学院(简称"医科院")公立医院科研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出意向并签订合作协议

全区各公立医院参考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重要考核指标“每百名卫生技术人员科研项目经费”得分情况,本院根据未来此项指标预计提升至相应分值(参考计算方法:每百名卫生技术人员科研项目经费=本年度科研项目立项经费总额/同期卫生技术人员总数×100,注:分子不含院内课题和院内匹配经费),所需获批科研项目经费金额,并结合本医院年收入及年度预算情况提出合作意向并填写《合作意向需求表》,与医科院签订合作协议(详见附件1-2)。

二、申报指南

所申报项目须符合《内蒙古医学科学院公立医院科研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相关方向(详见附件3-6)。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负责组织本院的项目初审,满足申报指南要求的由单位统一上报医科院(详见附件7-9)。通过医科院网址(http://www.nmgyy.cn/yxkxy/jj/index.shtml)下载申报相关附件,按要求填写并在指定位置完成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时间将所有扫描件(PDF格式,分为完整版和去除单位、个人信息版两种,由申报单位汇总)发至医科院邮箱,纸质材料由各申报单位存档备案。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申报指南相关要求及科研诚信要求。

2.同一个项目负责人申报多个领域的,总数不得超过2项;同一领域限申报1项。

3.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个人资质证明(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附于项目申报书后)。

4.各申报单位须统一将推荐项目汇总,形成推荐项目清单(盖章)(详见附件10)。

五、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18:00时。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和推荐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相关材料发至医科院邮箱(nmgykyjjxmk@163.com),逾期推荐的本批次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科研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    梁红宇  18148397091      

  李园园  17747162707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联系人:马尚寅  18047192996

    特此通知

                                           内蒙古医学科学院

                                       2023年9月8日



《内蒙古医学科学院关于2023年度公立医院科研联合基金项目申报通知》(内医科院字[2023]57号).pdf

附件1 内蒙古医学科学院公立医院科研联合基金合作意向需求表.pdf

附件1 内蒙古医学科学院公立医院科研联合基金合作意向需求表.docx

附件2 内蒙古医学科学院公立医院科研联合基金合作协议.docx

附件3 内蒙古医学科学院临床需求性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4 内蒙古医学科学院临床前沿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5 内蒙古医学科学院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6 内蒙古医学科学院卫生政策与管理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7 内蒙古医学科学院公立医院科研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8 内蒙古医学科学院公立医院科研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9 内蒙古医学科学院公立医院科研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人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10:2023年度内蒙古医学科学院公立医院科研联合基金项目推荐清单.xlsx

内蒙古医学科学院公立医院科研联合基金项目专家推荐意见.docx




 



网站首页  |  专题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医疗设备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网址:http://www.nmgyy.cn 网站建设世纪泓科技 蒙ICP备2020004286号-1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20号 电话:0471-3283999  邮编:010017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