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20年版)》论证及培训班成功召开
发布时间:2021-03-08  作者:作者:张海悦 摄影:王鹏  浏览次数:次  字号:[
 

3月7日至10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内蒙古自治区医院管理研究所承办的《内蒙古自治区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20年版)》论证及培训班在呼和浩特市召开。

参加本次培训会议的领导有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副主任王占国,医政医管局局长曹铁军、副局长宝洁、一级主任科员张颖,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信息科科长孙剑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兼院长、自治区医院管理研究所所长孙德俊,副院长、自治区医院管理研究所副所长高关心,质量管理处处长、自治区医院管理研究所副所长刘嘉吉,自治区三级、二级医院质控、管理、医疗、护理、医技、药事、财务、院感等40余名专家参加了此次培训班。会议由曹铁军局长主持。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王占国副主任在培训会议上讲话,提到医院评审是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各位专家要把这个最基础的指挥棒建好、用好、发挥好,并提出三点体会。一是高站位认识,要切实把握医院发展内涵,有效区别医院评审和绩效考核,促进医院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二是远站位思考,在论证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时,既要往前看,又要往后看,往前看初心,往后看创新,运用系统思维方式充分融入体系、技术、模式、管理的内容;三是实站位落地,在坚持“标准只升不降、内容只增不减”的原则下,自治区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需要再增加一条“自治区短板弱项,只能保留,不能遗漏”。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孙德俊院长为论证及培训班致欢迎词,重点谈到,内蒙古自治区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是进一步推动医院落实医改、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助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实现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抓手。希望各位专家高度重视自治区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的审议和论证工作,加强沟通协调,保质保量完成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的论证,使其真正发挥自治区三级、二级医院发展指挥棒作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质量管理处刘嘉吉处长就《内蒙古自治区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20年版)》框架、内容、评审方法、指标分类、评审重点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培训,并对论证会工作作出部署。

8日下午至10日,40名专家分为综合管理组、病案管理组、临床组、专科医院组、数据监测组、急救和护理组、医院感染组、医技组、药事管理组、运营管理组、信息管理组十二小组、五大组,由高关心副院长、刘嘉吉处长负责总协调,以分组讨论的形式展开了《内蒙古自治区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20年版)》的论证工作。

据了解,此次论证及培训班是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26号)的重要举措,更是开展自治区新一轮医院评审工作的重要基础,科学、规范、高效开展全区各级、各类医院评审工作、推动医院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完善落实医院管理制度、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有着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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