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专家的个人档案化管理制度。应为每位专家建立专家资信档案,根据质控专家在评标现场的表现,就其水平、经验、能力、公正性做出评价,并记录在案。对资信好的专家,可以在咨询、验收等过程中多次邀请,对于资信一般的专家采取少请或不请的措施,特别是对在质控过程中有不公正或违纪行为的专家要及时反映并上报,坚决清除出库并不再使用。
二是建立质控专家共享制度。在自治区内许多地方医院,由于地区性的差异,专家数量与技术能力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应实行省市县专家资源共享,选取外地素质高、能力强的评委参与本地呼吸疾病质控的评定,最大限度地发挥优秀评委工作效能,保证评审专家的充足来源。
三是建立日常规范制度。除了培训制度外,还可以建立定期述职制度。专家必须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就参加质控的评审工作情况向监管部门汇报,包括从专业角度提出对总中心的建议。表彰制度:对于本地区开展质控工作有推动贡献的专家,应报送卫生部门予以表彰。